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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法和旧人

哈列斯比

  “我们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叫我们可以向神活着。”(加二:19)

  良心对醒悟了的人说:你当爱神过于万物,又当爱人如己。但他的日常经验却告诉他说,这是办不到的。不过他还是听从良心,并屡次努力要作良心所吩咐的事,他不灰心,也不求减轻良心的要求,他相信神的命令是公义的,并相信神有权柄要他去作这些事。但很显然的,这种情形必要把他弄到绝望的地步。他既不能改变自己,究竟怎么办呢?别人已经改变而得到神所赐的平安,但他却毫无办法。

福音在法律中

  在这个地步有人或者要问:难道他对于神的恩典就连一点也不知道吗?是的,他知道恩典。他已经在教会听过多次道,也天天在圣经中读过恩典的话,并且他信主的朋友在安静的时候和他谈过道。但正在此处我们看见神的道是何等奥秘,圣经上说,神的话是一把两刃的利剑,律法是在福音中,而福音又是在律法中,这全在乎你怎样听神的道。

  一个醒悟懊悔的罪人连在宝贝恩典的应许中也能听见属律法的话,因而对自己说:“圣经中所说的这些事都是真的。神是有恩典的,他实在藉着他的儿子完成了一件奇妙的救恩。但这一切与我有什么好处呢?即令神的怜悯再加倍地彰显出来,并且耶稣能再一次为罪人受死,这与我有什么益处呢?因为神若救我,那乃是与他的公义相冲突的。不论神如何慈悲,他总不能赦免一个不充分为罪忧伤,不全心愿意脱离罪恶,而事实上反喜爱罪恶的人。”,在这里我们容易看出来,对于这样一个人最能定他罪的就是神的恩典,他对自己说:你看我的景况是何等可怕,神是良善的有恩惠的,我却是一个坏到极虚的人,连那最慈爱的神也不能设法拯救我啊!

  这等人因为良心深刻的要求,越觉得心中冷淡刚硬,就越以为神的灵已经弃绝了他。他丧志垂头,心中犹如枯木死灰,以为自己犯了圣经上所说不可赦免的罪。他容易这样想,因为他觉着现在的光景比以前他反抗良心的时候更可怕。

  固然,在醒悟之前,每逢他违背良心的劝告时,心中也觉得不安,但那光景与如今完全不同。现在他每日在思想,言语,行为上犯罪。更可怕的就是他自己也明明晓得所作的是罪。虽然良心用有权力的呼声向他说:“你不可”!但还是去作了,而后随即发生惧怕,吓得魂不附体。因为他把自己里面那最圣洁最宝贝的毁坏了。

  在希伯来书十章二十六节说到那些得知真道以后的人又犯了至于死的罪,乃是“故意”犯的,必遭灭亡的刑罚。于是这人对自己说:我所作的正是如此,我在醒悟以前所犯的罪远比较可以原谅,因为那时候我的良心不像现在这样给我说这明白而有权威的话。

  不过他自己每日也自然地有些证据来证明他并没有犯那不可赦免的罪,这证据就是:他不断的想到基督和他的十字架,他最渴慕得着赦罪之恩并与神和好。更确切的证据,就是他不断因他的罪在神面前哀求,并不断承认他的罪。假若可能的话,他情愿把心剖开给神看,以证其中没有什么自欺或虚谎,这就是那“在主面前专诚的心”!

误会良心的抗议

  一个牧人要牧养这等人,很难说究竟用什么方法才合式。多次牧师们所用的方法是太苛刻而缺少同情心了,我现在并不是要把某处的一个奋兴领袖所用的那等方法向大家介绍,那实在不足为模范。一天晚上散会之后,有个醒悟的人到那领袖面前述说自己的情形。并想求他帮助,那知他只回答这人说:“你到底是怎么回事,早几天以前我们不是为你祷告过了吗?”幸亏这等领袖不多,他不单对那人缺少了解,更是缺少同情心,连在传道人与人表同情的时候,对于深刻的了解上也许还有些缺欠。

  有些传道人以为这等醒悟了的人仍然觉得痛苦,乃是因为他们不明白福音,因而得不到平安,所以必须要教导他们。不错,人是应当明白福音的奥秘才能得救,不过我总相信我们要先明白,他们的难处是在良心中,然后才能应用这知识来帮助他们。拦阻他们使之不能相信并接受神在基督里所赐之恩的,乃是这醒悟过来的良心。我们更要防备,不要误会这良心的抗议,以为那人是故意不信福音中清楚的信息,不愿意依靠神的道。不过当我们屡次对他们讲说,而他们每次仍提出同样的疑问时,我们就容易误会而视他们为顽梗。这等人很易于用想不到的方法指证圣经中的某处不能按我们那样的直接解释。他们提到一些圣经上含意隐晦的字句,来限制上帝恩典明显的应许。

  在这等情形之下,我们对这些醒悟了的人更要有正当的了解,要明白这些思想和理由都是出于他的良心,因为良心恐怕他自欺,只用理智来接受神的恩典而不接受在心里。他们内心里的这种惧怕,我们不可去消灭,因为这是诚实的,也必能产生好结果。要紧的是如何正当的应用这惧怕,并纳之于正轨,这问题在下面我们再谈。

律法治死旧人的过程

  以上所说的,是显明一个醒悟懊悔之人的良心怎样运行。现在我们要研究,神藉着这些经验要作成什么工。

  我们首先要注意,“一切都是由于神”。全是由于他,计划一切的是他,使之成全的也是他。但他在其中有一个神圣的计划,下面所要研究探讨的就是这个计划。

  早在旧约时代,对于这计划就有一句话说得最清楚,就是哈拿说:“耶和华使人死,也使人活。”(撒上二:6),在这句话里提到神掌管一件治死人的工作。耶稣也提到这事,他说:“凡丧掉生命的必要保全生命。”(路十七:33),照样保罗也说:“我以前没有律法是活着的;但是诫命来到,罪又活了,我就死了,那本来叫人活的诫命,反倒叫我死。”,圣经中这些真理在今日讲道中几乎听不到了。关于律法,通常我们只限于一两处的经文来加以解释,如:“藉着律法我们知道什么是罪”(罗三:20) “律法是我们训蒙的师傅,引我们到基督那里,使我们因信称义”(加三:2、4)

律法使人死

  我们中间一大半人是只引用这两句话,以为律法的功用只能使人知罪,并催逼人到基督面前。对于保罗说律法能叫人死的话却始终不提。我们虽然不反对,但也不表示拥护,结果就是偏于一边了。我们蒙召是要传“神全部的旨意”。如果我们不这样行,则听众的经验中必要有一些事不能藉神的道而得证实,他们生活正当的发展,一定要因而受阻碍,这是显而易见的。

  按我们的见解,今日有一些人虽然已经醒悟懊悔,却没有得着平安。有人在这种情形中也很久,同时心灵中极其痛苦。我确信,若拿今日通行讲道的方法去帮助这等人比帮助别的人更困难,原因就是我们不能了解他们像了解别人一样,我们平日习用且深感满意之牧养的计划用在他们身上却不合式。若我们能把讲道的方法加以改良,多讲圣经上所说律法使人死的工作,这等人就必要得到帮助。对于他们常感觉烦恼的那些问题也能得到解答。如:“神为什么要这样对待我?他为什么不给我平安?他为什么待我这样严厉?”

  当内心的痛苦增加到烦恼绝望的时候,这个问题就特别使他苦恼,就是:“神为什么这样严厉?他为什么这样重重责打人?”圣经上用很简单的话回答这问题说:“他要使人死。”,神看在我们心中有什么该死的,就随己意把它治死,不问我们明白不明白,也不问我们这些传道的人准不准。

治死自信

  究竟他所要治死的是什么呢?保罗说:“我就死了。”,所必须治死的就是那个旧“我”。我们为己的生活必须打破毁坏,不单要治死那种故意为己的生活,连那对神之关系中的道德生活必须要首先打破。所该治死的就是我的自信,信任自己的灵程,信任自己的意志,信任自己的道德,这种自信使我常常反对神,并拦阻我得救,都必须将之治死。

  要治死我们本性上根深蒂固的自信,就是治死堕落之人最深之病根,无疑的这是神在我们里面最艰难的工作。当我们看他如何作这工作的时候,就不能不起敬畏,尊崇,和感谢的心。他败坏我们那种为己的旧生活,所用的方法就是竭力鞭策追赶使它筋疲力尽,终于倒卧在神的脚前而死去。

  治死我们为己之生活所用的工具就是良心,就是神先用道光照并使之醒悟而更新的良心。

  这种使人死的工作是逐渐进步的,神在其间藉着良心逐渐使那为己的生活越久越苦。

  下面我们要再详细研究这件事,这个研究如上面研究灵性醒悟的程序一样,不过是从另一方面来看。

改良旧人

  一个平常人,生活与大多数人一样,必定承认自己有失败和缺点,也承认他的宗教生活还不及格,道德生活也有毛病,但对于他的旧人却仍然很乐观。他打算一有机会,就要把这个旧人加以刷新和改良,但目下的光景还不适当。

悔改

  但忽然神使这一切都归于无有。藉着神的道和醒悟过来的良心,这个人开始看出来他所需要的是悔改和一种全然更新的生活。但他那个为己的旧生活并未因此而败坏,他现在定意要作那最重要的工作,就是悔改,所以他诚恳迫切的下手去做,他以前的生活是漠不关心,放荡不羁,但现在他定意要悔罪改过。

  不料神把他这个计划也推翻了,藉着神的道和醒悟了的良心,这个人就明白悔改的事和他原先所想的大不相同,他开始明白悔改也包括内心中的改变。

旧人的努力

  但他的“旧人”还是没有破坏,于是他又下手并且更加殷勤,他每天祷告,求神使他心中有一种新态度。他也藉着圣道和默想与神交往,他与信徒也多来往,除此以外,他更与罪奋斗,不单在言语行为上,也是在思想欲望及想像之中。他这种奋斗自然没有多少结果。但他的旧人并不失望,他以为将来,就是在敬畏神和圣洁的事上多受点造就之后,总要成功。

  但神又对他的计划加以破坏。藉着神的道并他易受感触的良心。这个醒悟了的人又看出来神所希望于他对神的态度是爱。并且觉得他只有一件事难得去作,就是爱神。除了这一件以外,他也很能谷作点事:他能恳切祷告神,他能专心致志的听神的道并念圣经,他能弃绝罪恶和不敬虔的事,他能牺牲时间、精力,和金钱去服事神,甚至他能为基督的名受点苦。只是不能使自己爱神,因为他的良心安静且有力的对他说:你作这一切事都是为己,并不是为神,你现在和先前一样,仍是爱自己过于一切。

痛 悔

  但这种觉悟也不能败坏他的“旧人”,他还有个办法。奇怪,为什么早些没有想到这个法子呢?这个法子就是痛悔。圣经中特别提到神何等乐意收纳痛悔的人,于是这个人就照样去懊悔,认罪。一切传道的人岂不都是说,罪人要得救必须到神面前忧伤痛悔,并因耶稣基督的名接受赦罪之恩吗?

相 信

  不料神把这个方法也破坏了。藉着神的道和他的良心,醒悟了的人又开始看出来他的痛悔是以自己为中心的,和他以前所作的事一样。他彷佛是为罪忧伤,但并不是因为看见了自己的罪使神伤心。他完全像一切为己的人一样,因罪所带来不幸的结果而忧愁,若不然,他的心一定要冰冷刚硬。他清楚看见自己每天得罪神,却不能使他忧愁伤心,这种觉悟并不能败坏他的“旧我”。但他还有一个出路,更希奇的是为什么没有早些用呢,这出路就是相信。在全部新约中岂不是指明,在新约中罪人要赖恩得救吗?单靠着恩典。传道人都是清楚透澈地说得十分明显,只要你相信!于是这醒悟的人就十分诚恳的要去相信,现在他以为这一回什么都好了,只要相信就壳了。

  但神也败坏了他这个出路。因为这时他醒悟了的良心清楚知道,相信并不是像他所想的那么容易。这个寻求的人明白了单口说“只管信”!而不注意信仰的真义,那还不谷。于是最后他就断定相信真是最难不过的一件事。圣经上论到神的恩典,基督的救赎,和因信称义等等,他自然容易相信,但他怎能信这些都是为他而设立的呢?这并不是说他所犯的罪比别人更多更重,但神如何能赦免一个不从心里为罪痛悔,反而暗暗与罪来往的人呢?

绝对失望-旧人之死

  终于上帝治死这旧人的工作完成了,旧人已经筋疲力尽,把从别处得到的和自己所发明的种种方法都用尽了,每一次都以为这个方法足能救自己,但现在再看不出来什么出路了;再无法可以得救了。这就是丹麦大哲学家,祁克果(Kierkegaard)所说的“绝对的失望”。

  这等人完全失了自信。以前他单仗恃自己,但现在良心醒悟过来,就不能不对自己绝望,而看自己是沉沦失丧了。若前面所提的那些方法中没有一个能救他,那就再没有什么得救的办法了。

  圣经中说神诚命的目的乃是:“叫罪更显出是恶极了”(罗七:13),“律法上的话,都是对律法以下的人说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审判之下”。

  这个罪人现在就正是这种情形,他自己却不明白,只以为一切方法全都失败了。在他看来那起初很顺利的醒悟和悔改,现在却全然归于败坏,以致于无论是神或他自己都无法挽救。现在神的愿望成就了,就是用这坚强痛苦的办法将他“治死”。

  到底神的愿望是什么呢?保罗在一个地方说:“这样,律法是我们训蒙的师傅,叫我们到基督那里。”(加三:24),这个人现在就是被师傅引到基督那里,神藉着道和醒悟而更新的良心,把他引到基督面前,罪人自己却不明了这件事。他自己觉着从来没有像如今这样远离基督,但他每日的行为却很能证明他这种感觉是错误的。因为他的思想和他的愿望现在实在是完全以基督和他的十字架为中心,连在他以为神已经弃绝他而完全失丧的时候仍是如此。

  在此我们要注意这位切心追求救恩的人,他的情况如何。

律法的教训

  神藉着圣道和他醒悟了的良心,将关于罪自身全部的真理都向他指明了。并且他也整个的相信了这真理。但同时神也藉着道和醒悟了的良心向这罪人宣布福音的真理,就是基督所作成的工,并神本于怜悯为罪人得救所作的一切事。这一切他现在也完全相信。虽然他还不知道,却已经有了一种信心,就是信神的律法,也信神的恩典。不过只有这一个困难,就是这种信心不能给他什么平安。他是已经被引到基督面前了,并且他除非在基督的十字架下就不能心满意足,但他连在这里心中也不能全然安稳。他相信基督,但对自己却怀疑,以致于以为自己不能在神的救恩中有分。他相信神的恩典,基督所完成的赎罪之功,并相信神乐意赦免人的罪,但他不敢把这些恩典应用在自己身上。

  他这种感觉,有两个原因,实际上只是一个,但为明白起见可以分成两个:

  策一,神藉这一切方法所要给他的教训,他并没有完全领会。这教训就是:“你的旧生活和你的旧我已经完全败坏而无可救药了,你断不能变化或改良他。你只能做一件事,就是承认你目下的情形,并承认你自己不能把你的旧我为己的心改过来,你唯一所要作的就是带着那不可救药的旧人来:放在我的十字架脚前。因为你全然是恶的,所以你首先要在这里得到赦罪之恩,而后我更要在你里面造一个新人。”

  但这正是那追求救恩之人所难得同意的事,他本于旧人传统的观念,很易得以为他的改变,是要藉着自己的良心来作成,只有良心能在个人心里产生那道德和灵性上的改变。因此当他一发现自己不能改变心中的旧状态时,就大大地绝望。

  第二,这个醒悟了的人同样难得领会神所要教导他的赦罪之恩。神有赦罪之恩,他容易相信。但他的困难是神如何赦罪。他难以明白神凭着什么根据赦免他的罪。自然他容易相信基督赎罪之死就是那根据,但他难以相信赦罪之恩是完全单因着基督的缘故而赐给人,在这一点上他的良心就感觉不安。他要自问:神能为耶稣的缘故赦免一个不能与自己的罪分离之人吗?圣经岂不是说“要悔改信福音”(路一:15)吗?我的懊悔是失败了,一个还未曾十分痛悔己罪的人,能有信福音的权利吗?

  更进一步,神能为耶稣的缘故赦免一个在心中与罪相连的人吗?圣经上岂不是也说人必得全心在主面前专诚吗?再者,神能为耶稣的缘故而赦免一个不相信且恐惧怀疑的人吗?圣经上岂不是说“人非有信就不蒙神的喜悦”(来十一:6)吗?

旧人得救的方法

  以上所述,是追求救恩之人在相信赦罪之恩上所遇到的困难,这些困难形成了一个古老复杂的问题。当保罗讨论律法的义和信心的义,靠律法得救和靠信心得救时,曾提到这个问题。靠律法得救是旧人所用的得救的方法,我们很易于去信,要使神爱我们,赦免我们的罪,必须使他在我们的心中找出一些良善来。

  起初,我们都以为自己一定有些良善,神一看见我们这些良善,就必赦免我们的罪。但不久,我们就觉得在我们里面并没有良善,于是就想竭力变成良善的,竭力改变我们生活的方式和心中的态度,并且以为神一看见了这些改变,就要怜悯我们。
后来我们才看出来在我们里面没有良善;更进而、晓得在我们里面也不能产生什么良善。于是我们就以为必须神在我里面作出一些良善的事:就如心中的新态度,为罪真实忧伤,胜过罪的能力等,这样,当神看见了这个光景,也必赦免我们的罪,并使我们作他的儿女。

  摘自:良心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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