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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至圣所的路(一)

李慕圣

  读经:启八3-5;但九1-23

  律法时代,只有大祭司才能进到至圣所里朝见神。以后,主耶稣在十字架上,完成救赎工作,圣殿里的幔子裂开了,我们因耶稣的血,得以坦然进入至圣所。这是一条“又新又活的路”,“从幔子经过……”这是主给我们的特大恩典。但是应当怎样进入至圣所呢?

  要进入至圣所必须先经过祭坛,就是藉十字架得救恩,再经过洗濯盆,就是用水藉着道及圣灵的洁净,然后经过幔子进入至圣所,就是信心藉着顺服进入基督里面,与世俗隔开。与主交通,必须要人自己肯踏进门去。所以说,奉献、追求、成圣是自愿的,不是勉强的,一踏进门就要与世背向了。

  只有凭着信心踏入门里的人,才能领受神的话(陈设饼),看见灵里的光(金灯臺),这样的人才会作祷告的工作(向金坛献香),最后才能进入至圣所,亲近主面。只有学会祷告的人,才能进入主里面,在施恩座前与主相交,并领受主话的真实。

  像我们这些人能够到圣所里面来事奉神,是何等不配啊!神既然那样爱我们,我们只有把自己彻底奉献上,满足主心。

  一、祭坛──彻底奉献

  弟兄姐妹,要想跟从神,要想事奉神,第一步必须有彻底的奉献。这个奉献,不是个仪式问题,乃是以心灵和诚实,把自己献在祭坛上面。每一个事奉神的人,都应当有这一步经历。如果没有经过祭坛,没有经过十字架爱火的焚烧,那么再往前走,事奉道路就越走越糊塗,越走离神越远了。即或发热心、立志向,即使花很多功夫学习,也还是摸不着神的心意。

  事奉神的人,若仍在自己里面,那是没有办法得神喜悦的。必须经过一个彻底的奉献,把自己摆在祭坛上面。

  (一)手按祭牲头上──与主联合

  如果我们查考《利未记》第一章,就可看见献燔祭的条例。

  献祭的人,把祭牲牵到祭司跟前,要自己按手在祭牲头上,这是预表献祭的人与祭牲联合。祭牲被杀,就是代表献祭者定罪被杀。光把祭物交上去了,没有伸手去联合,牠被杀和我们就不相干。同样,对主的赎罪,我们里面若没有真承认和主联合,恐怕主的死和我们也就没有关係了。

  人若没有从心灵深处感觉到罪对自己的压力、罪的可怕、罪的严重,他在神的公义面前,就不会惧怕,不会彻底认罪悔改;那么,即使献上一百只祭牲也无益处。

  一个人到神面前来,要认识奉献的意义。首先对自己的罪有认识,要从心里面承认、懊悔自己的罪,知道罪的结果是灭亡;认识到只有主耶稣是我的祭牲羔羊,只有祂能替我的罪死,救我脱离神的公义刑罚、灭亡,在这个时候,神才能悦纳这祭物。

  (二)把皮剥下──与世隔绝

  不但如此,把祭牲杀了之后,献祭的人还要亲自把皮剥下来。那就是告诉我们一个真正认识什么叫事奉的人,他向世界死了,他在世上没有保留了。当他身上有皮的时候,还有名望、地位遮盖他;把皮剥开了,就把本相、虚伪都交出来了。

  我们光认了罪还不够。一个真正奉献的人,认罪以后还必须有剥皮的工作!光认罪而不对付罪,那还不行。我们都会有这个经历的:认了罪以后,总是不能胜过它。心里明白这个罪我不能再犯了,可是过不多时,不知不觉又被罪追上了,又重新犯这个罪了。再认罪、再悔改,过几天又软弱了,又去重新认罪悔改──总是被这个罪缠住脱不出来。

  是什么原因呢?前人的经历告诉我们说:不但要在神面前认罪,还须在人前对付罪。一个不知道对付罪的人,永远不能胜过罪。要按圣灵的引导,有话语的承认,有物质的偿还等等。圣灵怎么引导你,怎么感动你,你就怎么去对付。这样,每一个罪经过实际对付以后,你才能从心里胜过它,彻底摆脱它的束缚。

  我有一个经历,给弟兄姐妹作一个鑑诫。1948年,我在南京某神学院读书。有一次一个老师他也是一个很忠心的传道人,很喜欢我,带我到上海去开会,好像是培灵会。在开会期间,有一天这个老师带我到一个存放各样救济物资的仓库,叫管仓库的人开了门。他说:“因为你也是凭着信心跟从主的,这里面有很多救济物资,救济对象是在中国教会中有缺乏的信徒。我认为你够上资格了,所以带你来,照你所喜欢的,拣几件衣服穿穿吧!”

  那我就问:“是不是人家许可呢?”

  他说:“没有关係。它的性质就是帮助你这样的人。你已经符合这个条件了,可以去拿,他们不会怪罪你的。”

  当时,圣灵在我里面感动说:“没有经过当地负责人的许可,这个事情不大合适。”但是我想,他是很属灵的老师,又是很好的传道人;他这样说了,就不会错。我的年纪很轻,怎么能够明白这么多事情呢?心里想,应当听他的话,所以就跟着他进去了。

  可是,圣灵在里面定罪了:“你有了贪心,贪心的后面还有一只偷窃的手。”但是我里面随着人的影响、人的教条、人的榜样、人的规矩,就把里面的感动抹掉了,尽量找理由贿赂自己的良心:并不是我一个人来拿的,是老师叫我拿的;另外,这东西也不是任何私人的东西,是救济物资,我拿几件不算犯罪。

  所以我就硬着心拣了我所喜欢的东西:这件西装很好,那条领带很漂亮,这个礼帽很好……,拣了一大包回到南京。当我穿上这些衣物时,看看镜子,自己很得意,既漂亮又潇灑。但圣灵却不放过我,外边还可以读圣经,还有聚会,还和别人一起传福音;但当我个人灵修祷告的时候,我里面却跪不下去了。祷告时,里面和神之间有墙隔开了,声音达不上去了。只是按着规矩,按着宗教习惯,祷告也能够跪上半个小时、一个小时、两个小时,但里面和神没有真正的交通。按外面看,我每天还祷告、读经、聚会、传福音,但是我灵里面说,通向神的道路已经受阻了,灵生命已经下沉了。

  当灵的生命和神一没有交通的时候,是何等的痛苦!真正有生命、真正尝到过天上那种甘甜滋味的人是会宝贝这个灵的交通的。所以弟兄姐妹,顶重要的,不是别人断定你的好与坏、错与不错,是自己里面和神有没有交通。如果你里面和神没有交通,就肯定在哪里出问题了。

  有很长的时间我里面没有光。我到神面前省察自己:我平常和同学在一起有谦和,有温柔;在学校里面我很守制度、规矩,又经常找一些机会帮助人,作一些份外的好事;有机会还给别人传福音……。从外边看,我是一个很好的学生;按信仰传统来看,我还是个很属灵的青年人。

  但是我里面知道,我失去信仰的实质了。信仰不是个教条,不是规矩,而是灵里面和神有交通。我里面和神的交通断绝了,里面的信仰没有了,光保持着外边的壳子。这个没有用处,这个不能救我,不能使我里面的良心归於安息,所以里面非常痛苦。

  实际上我知道毛病是出在那一包衣服上,我一直在用理由来贿赂良心,压制良心:这不是我自己要拿的,是我所佩服的一个属灵人、传道人,他出於爱心帮助我,叫我拿的。那会错吗?

  因为神还是怜悯我,所以神的手抓住我不放,不理睬我所说的理由。神仍然向我隐藏;我需要寻求神,需要和神恢复交通。外边的忙碌、热心不能满足我的乾渴,不能使我有平安。

  白天我忙碌了一天,晚上我躺在床上歎息说:“主啊!你又向我遮脸了,我这一天的忙碌落空了。”我跪下来,很虔诚地守着规矩祷告,虽然跪了很长时间,仍歎息说:“主啊!虽然我很长时间跪在你面前,但是我见不到你啊!”

  我在学习之外,一天读叁、四十章圣经,拚命地读,甚至把吃饭的时间节省下来,少吃一点饭也要读圣经。可是读到后来,我说:“主啊!在圣经里面我没遇见你啊!读这么多圣经,对我还不过是文字、是知识、是外表,却没有摸到你。主啊!我的读经又落空了。”

  假如我不寻求主,可能我里面良心要麻木一点,但是我不愿意捨弃和主交通的甜蜜,所以一次又一次地在神面前更加奋鬥,更加挣扎。奋鬥来、挣扎去,只有一个焦点:“因为你没有顺服圣灵,你做了不应当的事情。”当然,这事情在外邦人身上讲不是个罪;凭肉体来说,也不算是个大的错误。但是神不放过的问题,可不是个小问题;若不悔改、不彻底对付的话,要想见神的面,那是不可能的。

  挣扎了近两个月我投降了。既然这样,我想我可以把衣服重新包起来,交还给老师,让他分给别人。老师若问我,我就说我良心不平安,这样就不算我的罪了。然而我又怕老师的面子下不来。老师肯定想:“哦!你比我还属灵啊!比我还好啊!是我叫你拿的,那我的爱心也错了吗?”为了顾全老师的面子,我就说自己不需要,也不喜欢穿这种外国人的衣服。这些理由都想周到了,可是当我把衣服包好,要想拿去的时候,我里面还是不平安:“对付罪必须实事求是,有一点假冒,有一点装饰,就不算你对付,是罪上加罪了。”主进一步指示说:“你把它送回原地方去,并且诚诚实实地说,你犯了偷窃的罪。”我说:“主啊!这个太难啦!同学们和老师都说我灵性好,很诚实,很谦和,是个追求属灵的人。假若我承认我犯了罪,偷了人家这么多衣服,今后老师们对我再也不相信了,同学们要说我‘假属灵’,是‘一个贼’!这话是多么难听啊!面子太难看了!主啊!你给我个通融的办法吧!稍微让点步。这罪我已经恨恶了,我已经吃尽苦头了,我愿意对付这个罪,离开这个罪。只是你的要求太严厉了!”

  可是圣灵就是不许可。要想摆脱这个罪的话,我只有从内心诚诚实实地承认自己的罪。实际上我不就是个贼吗?如果不是贪心、为自己求利益的话,就不犯这个罪了。

  又经过很多天的挣扎,到最后神的手抓着我说:“你是要和我交通,还是想作个外面的宗教徒呢?”我当然不愿光做个宗教徒,愿做一个和神有交通的人。主说:“诚诚实实地去对付你的罪吧!”因我里面受的压力实在太重,争战也两个多月了,主都不放过我!我只好对主说:“主啊!我不能再抗拒你了。”

  第二天早晨,天还没亮,我就把衣服全部包好,背起来往院长家里去。他家还没开大门。

  看门的问:“你这么早来幹什么?”

  我说:“有急事找院长。”

  他把院长喊起来。院长本来就喜欢我,他拉着我的手,抚摸着我的头:“小兄弟啊,你这么早来找我,有什么急事情?请给我讲。只要我能够解决的,一定会给你办。”

  当他讲这句话的时候,试探在我里面又产生了:“你看,院长这么相信我、喜欢我。如果我说我是贼,犯了偷窃的罪了。这一来,把院长对我的信任都推翻了,那多么可惜啊!”但是一想:“院长可以不相信我,或者把我赶出学校,但只要我和神恢复交通,就够了!我是事奉神的、寻求神的,所以我要追求一个属灵的实际,不愿意活在属灵的外表里。这个苦我是吃够了,我不能不认罪。”

  我就跪在地上说:“我今天是来对付罪的。”“你犯什么罪了?我看你在学校里是最诚实、最有忍耐、最爱帮助人的。你还犯罪啊?你讲讲看。”

  “这个包袱就是我犯罪的凭据。我偷了一大包袱衣服。”他很吃惊,就问:“你在什么地方偷的啊?是撬人家门呢,还是撬人家墙呢?”

  “比那个还要厉害!我从存衣服的仓库里面偷来的。”他很生气:“你胆子这么大啊!我觉得你是一个很好的基督徒,谁知是个大强盗!多么可怕啊!”

  “是的!的确我比强盗还坏。”我就把这犯罪的过程对院长讲了。

  当我这样忧伤、痛哭流泪地承认自己罪的时候,他也一同跪下了。他说:“今天你的认罪,也光照了我的罪。如果你是个小贼的话,我就是个大贼啊!你看我家里面很多东西,都是从仓库里面拿出来的。你看我穿的衣服,也是这样拿来的,因为我也不懂得圣灵里面的律啊!我没有活在圣灵里面。来吧!咱们一同祷告、一同认罪吧!”他就和我一起在神面前祷告认罪。

  这一个祷告,话语虽然不多,哎呀!灵里面通了,觉得那不是在院长家里面,好像天为我们开了,我里面也得着释放。先前看不见主的荣面,这次也看见了,这也是我灵性当中的一个很大的转机。

  我把这个经历摆在大家面前,要说明一个问题:想献祭蒙神的喜悦,真正踏上奉献的道路,就要把祭牲的皮剥下来。神对人的要求是从来不马虎的,相反是非常认真的。每一步道路,如果不照神的旨意去走,半步也走不上去,神也不会把祂的恩典给你。

  我常常说:事奉神,不是一件马马虎虎的事情。想想看,创造天地万物的主宰,是何等的公义,何等的圣洁,何等的威严!众天使、天使长在祂面前都是恭恭敬敬的,一点都不敢随便。以赛亚书第六章的撒拉弗在神的宝座面前,尚且用翅膀把脸遮着,不敢直接看至高者主的荣面。我们事奉神怎敢随随便便,高兴了,为主发一点热心;不高兴了、路难走了,那么就另外打算?这样算事奉神吗?这样算奉献吗?

  巴不得主给我们看见,我们是不是经过了彻底的奉献。这个奉献不是你祷告的问题,不是一次在神面前许愿的问题。就是说,你经过了神彻底的对付没有?在你心里面,还有什么罪是神抓住你要你对付的?若不及时对付,天长日久了,有很多传统的习惯、很多宗教的知识,使你的良心麻木、糊塗,你就不认为是罪了。但你想和神有交通的话,神决不放过你!祂一定用祂的爱,要摸着你里面的溃烂处。要过一个奉献的生活,必须剥掉皮,拿掉一切虚假,显出真实醜陋的本相,才能谦卑,完全在里面失去自己。如果我们献祭,达不到在神面前蒙悦纳,那个祭有什么意思呢?

  我们的始祖亚当、夏娃犯了罪以后,就失去和神的交通,不敢见神面,不敢和神来往。后来神给他们安排一个恢复交通的办法,就是流血代赎,用皮子给他们做衣服,让他们穿起来,遮住犯罪后的本相。这不仅是个穿衣服的问题,而是从灵里面看见神怜悯了亚当、夏娃。

  亚当、夏娃犯罪后,曾用无花果叶子编作裙子,但什么叶子也不能遮蔽他们的羞耻,不能抵禦寒冷。从肉体的软弱上神怜悯他们,用一个皮子做衣服给他们禦寒,但这不是神的目的。神的意思是启示说:要想和神恢复交通,想避免寒风的侵袭,要遮蔽自己的羞耻,必须要有一个牺牲作代赎者,担当他们的罪。人和神一交通,神的荣耀、恩典就会环绕人。这就是亚当、夏娃没有犯罪以前所蒙的恩典。神的荣耀遮蔽他们,使他们没有羞耻,他们也不受环境的影响。亚当、夏娃犯罪以后,天就起了凉风。难道说没犯罪以前,就没有风吗?不可能没有风的──万物生长需要有风。风再大,对他们来说也毫无关係,因为他们和神的关係是正常的,万物就都和睦。当他们和神之间一出问题、一断绝交通,环境就变了。仍然是那个风,再临到他们时,他们就受不了!寒冷了,凄凉了。

  是的,一个和神没有交通的人,会感觉周围的人都没有爱心、毒辣,到处都是冷的、凉的。要恢复和神关係正常,除了为自己的罪献祭、钉死旧人,还要在祭坛上把自己的皮完全剥下来,承认我本相就是如此醜陋。属灵、爱心、诚实、谦卑是装作不了的,现在只有求主作我的一切。(续)

摘自:《上山之钥》中国圣徒见證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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