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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门徒的条件
迈 尔原着
戴崇信编辑

  经文:

  一、耶稣论作门徒的代价(太八18-22)
二、耶稣要跟从者计算花费(路十四25-33)

  前言

  作主门徒是主耶稣天国福音中最重要的教训,也是近代教会最重要的信息!第一次约在主后三十年正月,主耶稣最后一次离开加利利上耶路撒冷的路上,这时是祂正式传道约二年时间之后,是祂在加利利和犹太全地传道及行许多神迹,祂的名声传遍各地。因祂不但使瞎子看见、死人复活,也曾行神迹使五千人和四千人吃饱。(太十四13-21、十五32-39)在往耶路撒冷的途中,祂向想要跟从祂的人提出最重要的信息──作门徒的代价。到了主后三十年二、三月在提比哩亚海的路上,有极多的人与祂同行;这时,祂再一次向跟从祂的人提出跟从者应该计算的花费。(路十四25-33)

  在这两次谈论中,主耶稣向他们指出,要跟从的人在生活所需要过艰苦的生活,及要爱祂胜过爱自己的家人的代价。可见作门徒的代价是相当难的。在基督的时代,祂这方面的教训最不受人们欢迎,时至今日,人心依然。祂在提到如何彻底的作门徒时,所定的条件如此严格,以致人们察觉到要付出这么 大的代价后,都纷纷离祂而去。

  基督肯定而清晰地指出,作祂的门徒不是轻而易举地仅仅赞同一个教条就够了,乃要付出代价。这样做毫不动人、也不令人兴奋,而是严格无比。祂没有表示作门徒是轻松愉快的,反而强调个中的艰辛和危险。祂很少说到我们会喜爱的朋友,却屡次提及可能会遇到的敌人。祂从不抛出诱饵以吸收新血,也不遮掩作祂门徒所需付出的代价,每一个跟从祂的人,都得仔细计算代价才行。

  显然,祂指出作门徒的代价,但祂也指出作门徒将来在天上所要得的荣耀。这是保罗和彼得所强调的中心题目,也是基督徒信仰的核心。(林后四7-18)

  保罗在罗马书第一章,论到自己“奉召为使徒”,(1节)希腊原文意思是“因信而顺服真道,成为门徒及奉献过圣洁生活的人。”“我们从祂受了恩惠并使徒的职分,在万国之中叫人为祂的名信服真道,……我写信给你们在罗马,为神所爱,奉召做圣徒的众人。”(罗一5、7)基督徒是奉召作主门徒的人。

  一、作门徒的意义

  “门徒”一词意指“学习者”,这个名词的含意,乃指一个人在学习时抱着一个目的──要将所学的付诸实行。一个门徒应该是基督学校中的自愿学生。耶稣先发出邀请:“到我这里来!”继而又说:“跟从我。”但是,并非每一个到祂面前得救恩的人,都心甘情愿牺牲,以跟从祂。虽然“门徒”和“信徒”应该是同义词,但实际上并非如此。

  为什么 我们的主,要将作门徒的条件定得如此严厉,以致可能失去众人的支持?因为祂必须重质不重量,祂要的是经过挑选的人。像基甸的军队,在危机来临时,祂能信任他们那不可摇动的忠诚。祂要的是值得信任的门徒,在建立祂的教会或与恶魔争战时他们能靠得住。(路十四29、31)但是,一旦门徒认识到了基督的尊贵和荣耀,以及他应召入伍的目标,他就会甘心乐意付上任何牺牲。并且他们也有信心接受祂神圣的呼召。

  正确说来,基督从未受到大众的欢迎。一个流行、受人欢迎的宗教,是和主的教训背道而驰的。主耶稣如此警告:“人都说你们好的时候,你们就有祸了。因为他们的祖宗待假先知也是这样。”(路六26)相反的,一个基督徒若因基督的缘故,被人辱骂、捏造坏话譭谤,他是有福的。(太五11)主要我们分享的,不是祂的声望,而是祂的没没无名。希伯来书的作者也说:“我们也当出到营外就了祂去,忍受祂所受的凌辱。”(来十三13)保罗也说:“凡立志在基督里敬虔度日的,也都要受逼迫。”我们要预期,不是享受声名远播的甜头。主耶稣邀请我们“和祂一同受苦”,不是浸沐在祂显出的荣耀里,而是在祂要前往耶路撒冷受苦时。如果我们不大经历到“十字架讨厌的地方”,那是因为我们也像彼得一样,“远远的”跟随着主。

  耶稣曾在登山宝训论天国之福时,非常严肃地声明:“你们要进窄门。因为引到灭亡,那门是宽的,路是大的,进去的人也多;引到永生,那门是窄的,路是小的,找着的人也少。”(太七13-14)所以,如果我们发现这条满是管教的道路上,人迹稀少,也不必大惊小怪。像这样的教训,很快就会使得跟随的群众人数大减,令那些浅薄的人打退堂鼓。

  二、作门徒必备的三个条件

  (一)关于内心的情感─对于主有一种无可匹敌的爱

  “人到我这里来,若不爱我胜过爱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门徒。”(路十四26)只有爱祂胜过所有人时,我们才能作祂的门徒,如此才能与祂一同完成神的使命。

  跟从祂需要绝对的忠诚。有时祂的要求会引起分裂,在基督和我们的亲属中,必然会有相反的意见,基督不能允许在内心情感的领域中,有别的竞争者。

  英文圣经中是说“人要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等”。“恨”字在这儿听来很刺耳、不讲理。但这个字是一种连带关係的用法,而不是字面本身的意思,它乃指“比较少爱”。那些情感不平衡的狂热者,不能在这儿为他们的欠缺自然情感找到藉口。

  耶稣并没有自相矛盾,祂要人尊敬父母的命令,和这个命令并不冲突。耶稣说这话的时代,一个人要作祂的门徒,可能会与家庭冲突,或遭到社会的排斥。在西方国家,较少牵涉到家庭或社会的拦阻,但在许多宣教士去的非基督教国家,情形就大不相同。人如果宣布他归属基督,可能因此而失去工作、妻子和儿女,甚至他的性命。在抵挡基督的印度教和回教国家就会如此,但基督并未因此降低祂的要求。

  耶稣并不是违反传统、冷漠无情的人。祂也要求我们有孝心、夫妻之爱、亲子之情。但祂知道,往往“人的仇敌,就是自己家里的人。”(太十36)考验的关键在于人天然的爱,是否超过对祂的爱?我们若作祂的门徒,在每一项危机中,都必须让对祂的爱获胜。事实上,当我们优先将自己的情感给祂时,我们将有机会让旧人的邪情私慾,受到十字架的割礼。如此,我们的情感经过洁淨之后,我们每一项人际关係也将因之长进。我们爱祂越多,绝不会因而减少对亲属的爱,反而会相对增加。(弗五22-六4)

  当祂的门徒知道祂是基督,永生神的儿子,又指示他们,祂必须被杀,第三日复活后;祂进一步要求我们对祂的爱,要胜过天性“和自己的生命”,这个关係将来在天上得荣耀的条件,触及到一个人自己生命的大本营。(太十六24-28)基督希望我们永远弃掉对自己属地、暂时的性命的固守、爱护。每个门徒都该像保罗一样,能说:“我却不以性命为念。”(徒二十24)

  如果我们心里对基督没有这种荣耀启示和无可匹敌的爱,祂就肯定我们是不能作祂门徒的。但我们可以放心,祂带领我们必定按我们生命的程度,不会超过使我们无法承担。所以,保罗能说:“我靠着那加给我力量的,凡事都能做。”(腓四13)

  (二)有关生活的方式─背十字架对在肉身生活的人

  是艰苦的道路

  “凡不背着自己十字架跟从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门徒。”(路十四27)因为要成为耶稣基督的精兵,为神的国与世界的王争战,必须承受肉身苦难,与祂在地上所行的道路,所过的生活一样。所以保罗劝提摩太与他为福音同受苦难,好像基督耶稣的精兵。(提后一8、二3)

  我成了一台戏

  在中日战争时,从加拿大到中国云南山地传福音的内地会宣教士杨宓贵灵,她说到在荒山郊野孤独旅行,内心是屈辱畏缩,尴尬万分:

  “我安安静静地坐在卡车上,然后心里对主轻声说:‘主啊,我为什么 要落到这步境地呢?’立刻就有话临到我说:‘我想神把我们……明明列在末后,……因为我们成了一台戏,给世人和天使观看。’(林前四9)

  一台戏──我正是感觉如此。然而,如果我不是成为一个偏僻遥远的地方向当地传福音的宣教士的话,我决不遭受这种境遇。原因就是在此,间接来说,我是为着基督的缘故。这种想法安慰了我。

  就是这样,在这些年间,祂使我视自己的试炼为今日大舞台上的一台戏。我本认为这种构想是我独创的,但是有一天我丈夫竟然发现,戴德生早在许多年前已有同一看见。他说:‘诸般难处搭成一个戏台上帝都参与其中;没有这些难处,我们永不会知道,我们的上帝是多么 慈爱信实,何等全能。’我发现确是如此。因为我躺在床上养病,我曾有时间平心静气地回顾我的生平。当我凝视我平生事迹的时候,似乎我那些宝贵的功课都是从这些戏台上学的。我是多么 亏欠了祂,我不愿去想。但是由于祂的慈爱和信实,却永远思不完想不尽。”(摘自:《我成了一台戏》杨宓贵灵)

  背起我们自己的十字架,是可以选择的。不像古利奈(Cyrene)的西门,罗马兵丁将耶稣的十字架是硬加在他身上,要他背负的。背自己的十字架,乃是甘心乐意为了祂的缘故,分担这个世界所加诸的侮辱、憎恨、放逐。也因此,使基督的福音能传在世人中间。(林后一)世上的“学徒”在字义上就有否定自己、情感矛盾的意思。保罗深知与那位钉十字的基督认同,所牵涉的情况:“被人咒骂,我们就祝福。被人逼迫,我们就忍受。被人譭谤,我们就善劝。直到如今,人还把我们看作世界上的污秽、万物中的渣滓。”(林前四12-13)

  当我们自愿接受不顺遂的环境,把它当做治死我们的私心和自我中心的工具,我们就是在背自己的十字架了。正确地接纳生命中的折磨、限制、试炼,可以将我们领至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的地位。

  “那些看见十字架光明的一面,并且慨然背负起它的人,会发现十字架虽是一种负担,但就像翅膀对鸟所形成的负担一样,是有益无害的。”──罗得福

  如果我们不愿意持续地背负十字架,我们就不能作祂的门徒。其实,不背负基督十字架的信徒,反而会因背负世界和肉体私慾而更痛苦。这就是主耶稣所说:“我心里柔和谦卑,你们当负我的轭,学我的样式,这样你们心里就必得享安息。”(太十一29)负祂的轭,就是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与祂一同背负神荣耀的轭。

  奉献后必有作门徒的经历

  作门徒的经历,是在奉献之后由圣灵引导的经历,杨宓贵灵走上“一台戏”舞台之前,她在《寻》一书记载她信主奉献的经历。

  (三)有关私人的财产─无条件的放弃

  “你们无论什么 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门徒。”(路十四33)我们的主所提出的第三个作门徒的条件,乃是完全放弃所有的,而不只是放弃大部分。祂说:“一切所有的。”《新约详释》(Amplified New Testament)里,“撇下”一词引申作:“抛弃、声明缴出、放弃、道别。”主的要求是如此绝对,令人吃惊,不允许有任何的例外。祂要求拥有处理祂门徒产业的权利,因为在祂智慧的大爱里,祂知道的最清楚。

  对大多数的人来说,财产、物品、产业很容易变成他们爱慕、热衷的对象。“财物”可以变成暴君,辖制着我们。因着人类的堕落,人们都失去对神的倚靠,而在肤浅的眼光中依靠钱财,过于依靠神。而主耶稣教导门徒要专心行神的旨意,先求神的国和神的义,至于生活的需要,我们天父必定供应。(太六25-34)但我们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玛门,不能同时向两个主人效忠。(太六24)当一颗心被两种事务分割时,就不可能作好门徒,跟从主走天国的道路。主在这里教导我们一个功课,就是我们只是我们产业的受托人,却不是拥有者。

  放下钱财的辖制是脱离世界的第一步,(太六24)也是进入神国度的第一个关口。主耶稣之所以能行神迹叫五千及三千人吃饱,主要是祂撇下一切世上所有的,成为神国的管家。所以祂有权柄取用神一切的丰盛。(林后八9)十九世纪英国乔治.慕勒凭信心放下世上的一切,蒙召为神建立孤儿院,将近六十年供应八万一千五百多孤儿,为后代留下信心美好的见证。

  作门徒并非一定要变卖一切所有的,把所得的款项捐出去。但也不能排除这个可能性。耶稣的门徒说:“我们已经撇下所有的跟从你了。”保罗说:“我已丢弃万事。”早期的教会,据记载“没有一人说他的东西有一样是自己的,都是大家公用的。”(徒四32)不管这个条件还牵涉什么 其它的事,它的意思是:我们必须真正、诚心地放弃一切所有的,这样才能永远使我们免于贪婪和自私。

  我们的主期望我们将自己所有的握在一只轻松、手面朝上的手掌中,而不是一个紧握不放的拳头里。我们的态度应该是:“主啊!你想要我的什么 ,请随便拿吧!”若不这样,我们就不能作祂的门徒。

  想去服从这三项不可或缺的命令,需要强有力的动机,和属天荣耀的异象。基督自己就是最好的例子。祂绝不会要求我们做祂自己不愿做的事。为了爱我们“胜过”祂的父亲和天上的家,祂以无瑕疵的神人身分降世,住在充满罪恶的世上,甚至连枕头的地方都没有。为了我们的缘故,祂“背着自己的十字架出来,到了……各各他。他们就在那里钉祂在十字架上。”(约十九17、18)为了我们永恒的丰富生命,祂撇下了所有的一切。“祂本来富足,却为你们成了贫穷,叫你们因祂的贫穷,可以成为富足。”(林后八9)但是,祂因此为全人类完成了救赎,也得着天国君王的地位。因此,作基督门徒,是从属地进入属天荣耀必经的道路。

  摘自:《彼得传》(Peter-Fisherman, Disciple, Apostle F. B. Mey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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