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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书第七章(二)

  参、信徒里面两律的交战(14-25)

  这里是指信徒在属肉体的光景,(包括未信主及信主时,主要指信主之后)他因肉体中的活动,被罪捆绑;也是保罗自己的经历。从7节以后,他把“我们”改为“我”,就是这个意思。

  本章主要是指已经有罗马书第六章,胜过身体私欲经历的信徒,但因不够警醒,顺从圣灵引导,又落入靠肉体遵行律法的光景。

  一、 属肉体的人是已经卖给罪了(14-17)

  信徒认识属灵的真理,大多是先有这真理的经历,由经历中得到真实的认识;第六章9节的“知道”,第七章14节的“晓得”就是这种真实的认识。

  前面12节保罗的第一个认识,律法是圣洁,这里进一步认识“属肉体的人是已经卖给罪”,(14节)是他第二个认识。

  “属肉体(不属灵的),是已经卖给罪(作奴隶),在它控制下。”(14节另译)

  (一) 律法是属灵的──律法本质是属灵的,它要求人在灵里(内心)爱神,(申六4-5、三十6)这是说律法是神心意的启示,唯有属神的人才有能力行出来。

  (二) 我是属肉体的已经卖给罪:这不是说得救的保罗是属肉体的。因罗马书第八章9节说信徒是属圣灵,不是属肉体的;因为人有神的灵住在心里,就不是属肉体。(罗八9)但他靠肉体行事,不被圣灵管理,便成了属肉体的,如哥林多教会的信徒一样。(林前三1)

  (三) 属肉体的人已经卖给罪:是说属肉体的人是卖在罪权势之下,虽然他有圣灵住在心里,但他随从肉体情欲及心思行事,因此,落在罪恶的天性控制下。

  (四) 信徒在肉体中无力行善。(15-17)

  1. 信徒在肉体中的困惑(15)
  “我所做的,我不明白”──意思是“我不认同,感到困惑”,因他竟去做自己心里德行本能所恨恶的事,心中所愿意作的,反做不出来。

  2. 信徒发现罪行不是他本意所要作的(16-17)
  这里保罗有了第三个认识,重生的信徒之所以犯罪,是住在(辖制、占有)他里面的罪性所做的。其理由是,重生的人是已有从神而来圣洁的生命,这生命是爱善、恨恶的。(彼前一27)他知道他未重生前,他里面的旧人并不喜爱律法。

  另一方面,他认识神赐律法是善的,对他的德行有益,他的心愿是与律法一致。在这个经历中,保罗的“真我、新天性”,与“罪性、旧天性”分开,他看真我在他里面,罪也住在他里面,问题是他与谁同在。

  3. 15至17节说到一个宝贵的经历:若他随从肉体生活,他就受到罪的辖制。若是他被基督治理,圣灵便帮助他胜过罪而行善。(罗八13、14)

  二、 信徒肉体之中没有良善(18-20)

  接着保罗有第四个认识,他不但认识罪性的败坏不能行善,他也发现,他的旧我是没有善的本质。正如主耶稣说:“你们虽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东西给儿女。”(太七11)这里“不好”原文是“恶的”。

  (一) 奥古斯丁曾说,基督教的教恩经历是“更多认识人的堕落的深度,及认识神拯救的高度。”信徒被神拯救的程度,是根据他认识自己败坏的程度。在主里自由的程度,根据弃绝自我的程度。(我们在接枝联合并在他死的形状上成长,也要在他复活的形状上联合,及分享。)(罗六5另译)

  (二) 19、20节的描述与15、16二节相似,但在经历上是更进一步。在15、16节中常无意识的失败,但在19、20节是在定意行善情形下失败。这也说明,律法使人知罪的终极目的,是使人认识自己──旧人。旧我是全然败坏,使人对自己放弃自义、自信,能完全凭信靠主耶稣基督而活。

  (三) 旧人的立志但无力行善

  立志──他用天然(旧人)的意志,坚持想行善,但缺乏行出来的能力。保罗忘了第六及第八章经历,想靠旧人行神旨意的经历才如此说。信徒若离开圣灵的引导,肉体便会暗中潜入,使他靠旧人立志行善。这也说明信徒得救后──有段在圣灵引导中得胜的生活;但后来因放松自己,随从肉体而失败。在这种光景中,他的立志是无能为力。只有认罪,放下肉体──天然人的努力,仰望等候主。(加五4、5)然后,他才能再度在圣灵引导中,在属灵上及生活上便有圣灵所赐的能力了。(罗八1-4)

  这不是说,在堕落的人类里面,完全没有可称为“善”的事物,因为人是按神的形像造的。形像虽有损伤,却没有被毁。(创九6、雅三9)耶稣也说过外邦人也有行善可能。(太五46-47、七11)“没有良善”是指没有行善能力,及旧人里面的“良善”都受了罪的污染。

  马丁路德,未重生前进入修道院,过着严肃的苦行生活,他希图用禁食、抑欲、守夜来克制肉体,不断地与内心恶欲、邪情斗搏。他的良心受到圣经的光照,告诉他应该如何圣洁;可是他充满了恐怖,因他的心中和生活中找不到这个圣洁的模样。何等可怜的发现,每个诚实人所发觉的!里面、外面都没有公义!一切都是亏欠,罪恶!

  三、 善恶两律之交战(21-23)

  在此,保罗的第五个认识是信徒心中,二个律的交战。这是说到落在肉体中的信徒,因为缺少圣灵的能力,而靠天然意志单独地与肢体中犯罪的律交战。信徒在属肉体中单凭心中的愿意是无力与罪的能力对抗。

  (一)“律”的意思,它是宇宙中不变的,它具有无可抗拒的力量,例如地心引力是天然不变的能力,任何人无法抗拒。人若是与自然律交战必定失败。

  (二)属肉体信徒,心中常是善恶意念同时出现(21)

  信徒重生后善恶意念同时出现,这是因为旧人与新人同在他心里,认识了旧人与主同钉十字架,知道恶念是出于旧人,每当恶念出现便靠信心拒绝,这种情形便可避免。“就要脱去你们从前行为上的旧人”,(弗四2)就是偶而有恶的意念出现,他也能靠圣灵立刻治死,不致落入善恶交战中。(罗八13)

  (三)两律的交战(22-23)

  “因为按着我里面(内在的人)我喜欢神的律(法)”(22节另译)

  1. 肢体中犯罪的律──罪在肢体中运行恶欲及能力

  心思中的律──“心思”可译为“理性”。若是他活在圣灵同在中,神必藉圣灵在他心中立志,也必使他有能力行出来,只要他一直活在圣灵引导中。(腓二12、13)

  2. “里面”的意思,可译为“里面的人”,是指重生信徒理性及德性的自我。它是喜欢神的律法,不只认识它是善而是羡慕。

  3. 两律的交战的结果(23)

  属肉体的信徒在两律交战中必然失败,(加五19)因他已离开圣灵引导,他在圣灵引导之外,在肉体中立志行事,当然没有圣灵所赐的力量去行,反而被肉体中犯罪的律掳去。(罗七18)信徒成圣不是单靠重生后心思对神律法的赞同,必须靠圣灵的能力“赐生命圣灵的律”,(罗八1、2)才能行出神的律法。因此,“圣灵的充满”,乃是在心思充满神的道及圣灵内住、同在所赐的能力。(弗五18、19、西三16、17)

  四、 痛苦挣扎(24)

  痛苦与绝望(24)

  (一) 困苦的光景(24):信徒在两律交战中,因良心及圣灵的责备,及天然欲望受到搅扰,使他坐立不安;因为重生信徒失去内在平安,比肉身受苦还要难受。这是神藉律法及圣灵治死人“自我”的工作,使他更多认识自己里面的败坏,也是信徒成圣必经的过程。正如神在申命记中所说:“我使人死,我使人活,我损伤,我也医治。”(申三十二39)神在以色列民旧人败坏施行审判,使他们受苦;但神也在他恩典中除去他们心中的污秽,赐下谦卑的新心和新灵。(结十八30-31)

  (二) 绝望中的呼求(24):信徒在神公义律法光照和旧人罪性捆绑的失败中;经历长期不断地失败,认识了内心的败坏,便落入信心的绝望中。这是每一位奉献、追求圣洁的信徒必经的心路历程。保罗以现身说法的方法来教导在罗马的信徒。

  俞成华在他“新生命成长、成熟之路”中说到罗马书第七章的经历:

  “当你还是一个属肉体的基督徒时,你仍旧会过着一种『时好时坏、忽上忽下』波浪式的生活。是活在罗马书第七章光景中。你的肉体并不一定有许多外面犯出来的罪;而是许多在肉体中隐藏的罪:如骄傲、嫉妒、急躁等,是否能改呢?你是否在那里一直堕落,又一再为此心烦意乱、懊恼遗憾呢?

  你必须进入一个境地,就是对自己和自己的肉体完全绝望。在这种光景里,圣灵就开始作工,一面让你认识肉体的光景、自己的本相,一面进一步看清肉体不仅仅是败坏的,而且是狡猾的,肉体会发出善良『敬虔』的外貌;肉体能耍的花招很多,层出不穷,无奇不有。因此,就不要试图改变肉体,或改变你的『己』。人不可能靠自己的力量,或天然人的好行为,来改变这旧造的生命;唯有完全地弃绝『己』生命,把自己交在神的手里,让神来作工。”

  接着圣灵便在这奉献信徒的心中赐下信心的启示,使他回到罗马书第六章从罪中得释放。

  五、 靠主耶稣基督得胜(25)

  感谢神的恩典的预备,依靠主耶稣基督信心的道路。因为,神的义是神的大能,藉着人的信,除此以外没有别的道路。罗马书第一章17节“义人必因信而生”,原文为“因信称义的人,必因信而活。”(哈二4)因此,回到第六章的基础上,凭信心站在同死、同活的地位上,向罪算自己是死的,向神算自己是活的。(罗六6、11)就能脱离交战的光景。另外是指靠圣灵住在基督里面,凡事随从圣灵就可以得胜。(约十五4-8、罗八1-4)

  保罗对第七章的结论

  重生信徒新心思甘心服事神的律法,顺服它作它的仆人。但肉体却顺服罪的律,作它的奴仆。

  中国内地会创始人戴德生,在中国传道十六年后,进入灵命的重大的危机。他发现无法克服他的脾气,他努力祷告、读经、禁食,痛苦挣扎的尝试,都没有成功。

  “在那段时间里,他回忆:『我非常肯定我只需要基督,但实际的问题是如何向他支取。』他的脑海中展现了一幅基督是葡萄树(约十五)的图画,他这样写道:『他是富足、信实的,我却贫穷;他是刚强的,我却软弱。我完全明白那树根和树干都有充分的养料;但问题是如何把它吸取到我这瘦弱的枝子里。』”

  后来,他的一位年轻的朋友和同工麦卡悌来信,说到自己从这种光景得释放的经历。麦卡悌写道:

  “如何使信心更加稳固,不是靠己力去强求,而是靠安息在可信靠的主身上。……
一本名为《基督是我所有》的书里面有一段:

  『从接受主耶稣那一刻开始就是圣洁的启蒙;爱主耶稣是圣洁的进程;仰望主耶稣,相信他永远与我们同在就是达至圣洁,……那些愈是能让主居首位的人愈是圣洁,他可以充分享受主所完成工作的喜乐。令人跌倒的是有瑕疵的信心。』”

  戴德生读了麦卡悌的信,恍然大悟。他放下了信有一句话进入他的心。

  “『我们纵然失信,他仍是可信的。』我举目看主(当我看见主时,喜乐真有如泉涌),只见他说:『我必不撇下你。』啊!安息就在这里!我想起自己曾经努力挣扎,要安息在主里面,却是徒然!他岂不已经应许要住在我里面,永不离开我,永不撇下我吗?”

  从此以后,他便在他的同工退修聚会中交通“葡萄树与枝子”的真理,使得许多宣教士进入与复活基督联合的生命中。(罗六5)后来,他在英国开西特会中,也特别传讲这个信息。

  肆、本章神藉圣灵在信徒身上的工作

  本章虽没有直接题到圣灵,但本章仍为圣灵工作的结果。因为本章每一个经历,都是在圣灵的光照和启示进行的。正如耶稣所说:“他既来了,就要世人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真理的圣灵来了,他要引导你们明白(进入)一切的真理。”(约十六8、13)

  一、圣灵藉律法治死肉体,治死人的自义,(罗七7-10)并使人向自信死,完全信靠神。(罗七18-23)

  二、使人绝对失望(七24)──因人一切努力均失败,对自己肉体完全绝望,肉体的能力耗尽,愿意放弃努力。(申三十二39)这是希伯来书的作者在第四章所教导软弱信徒“歇了自己的工,进入安息之信靠”,(来四11)进到完全信靠主的属灵意思。

  三、使人进入单纯的信心──完全仰望外来帮助,仰望基督。儆醒不再靠自己,愿意接受神的安排,用信心宣告自己已死。“靠着圣灵,凭着信心,等候所盼望的义。”(加五5)这就是以赛亚所说──等候神的经历。(赛四十31)

  四、义人必因信而活(罗一17)

  人称义──非因行律法,靠信基督,被称义,罪行得救。(罗三)
  人成圣──脱律法,藉己破碎,放下自义、自信,再次回到靠基督生命活在神前。(加二20)

  伍、有关本章信息及属灵书籍

  一、《各各他的十字架》宾路易师母 The Cross of Calvary and it Massage (Jess Penn-Lewis)
  二、《钉死而重生》麦克维 Born Crucified (L. E. Maxwell)
  三、《十字架的道路》 The Way of The Cross (J. Gregory Mantle)
  四、《与主合一》许格尔 Born of His Bone (F. J. Huegel)
  五、《与神联合》盖恩夫人 Union with God (Jeanne Guy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