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讲义

 
   

罗马书概论

  壹、神福音的主旨

  罗马书是神福音的总纲及大纲,包括:

  因信称义-脱离罪的审判,藉圣灵重生成为神的儿女,进入神的家中生活(罗马书一章至五章)。

  因信成圣-因信被主耶稣基督引到神的家中,站在恩典的地位,得以生命成长脱离罪性和死的捆绑,进到灵与魂及身体全然成圣。(罗马书六章至八章,帖前五23)

  因信得荣耀-当信徒生命从婴孩、青年达到成人的地步,(罗八15、十五1-13)他就能效法基督走十字架的道路,得着神所赐的荣耀。

  因此我们得到结论:

  一、救恩的目标:就是在神呼召下,效法「耶稣基督」的模样-在世为人,服事神和人,生活全然成圣,服事神,以至得到神所赐的荣耀。(罗八28-30,弗四13)

  二、全然成圣的榜样:就四福音所摘述,耶稣基督生平的四个面,马太福音-作神的君王、马可福音-神的僕人、路加福音-神的完全人、约翰福音-神的儿子。四福音的主旨就是道成肉身的耶稣将神的公义、圣洁的生命表明出来,就是「父独生子的荣光」。(约一14、18)

  神所设立的见证人,除了神儿子完全的见证之外,神也在教会中设立蒙恩的信徒成为「信心的见证人」,使教会信徒和世人,在耶稣基督复活升天后,依然能看见神的荣耀。因此,保罗说:「你们该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样。」(林前十一1)希伯来书第十二章题到旧约时代的「信心见证人」,要新约时代的信徒效法,与他们一同得着荣耀。

  贰、罗马书的见证人

  保罗在讲述因信称义、因信成圣,及因信得荣耀的属灵原则,(罗马书一章至十四章)及效法基督(罗十五1-13)之后,他题到自己作外邦使徒、作神福音祭司的见证,要他们效法他。(罗十五14-33)最后在第十六章中,他题到罗马教会中的得胜者,即「信心的见证人」,要他们效法。在教会二千年中,神也设立许多见证人,让信徒效法,使他们在真理外,有实例可以效法,这就是我们所知道的属灵人传记。

  参、新约的概要

  一、四福音:主耶稣道成肉身成为人,在拿撒勒三十年生活中,活出完全人的见证(路加福音),祂在最后三年半的服事中,活出神的僕人(马可福音)、神的君王(马太福音),及神儿子(约翰福音)的见证。

  二、使徒行传:使徒行传的属灵真义是「复活升天基督的行程」(迈尔),使徒行传是复活升天基督,作教会的头,藉着祂的身体--教会,在地上行出来的见证。(弗一23)教会的见证,是见证耶稣基督的生命,在教会信徒身上彰显出来,「被圣灵称义、〔或作在灵性称义〕被天使看见、被传于外邦、被世人信服。」(提前三16)

  三、新约书信:从罗马书开始到犹大书,其中内容是为说明使徒行传中,门徒们所经历的真理和教训。为了要让使徒行传之后的教会,在真理和经历上得以建造,不致偏差。「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或作:凡神所默示的圣经),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叫属神的人得以完全,预备行各样的善事。」(提后三16-17)最重要的,在每卷书信都有「见证人」的见证,作为真理和经历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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