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之路

 
   

第三篇 信仰的生活

  第十七章  基督的身体

  读经:

  以弗所书一章二十三节:“教会是他的身体,是那充满万有者所充满的。”

  五章二十九至三十节:“从来没有人恨恶自己的身子,总是保养顾惜,正像基督待教会一样;因我们是他身上的肢体。”

  创世记二章二十一至二十四节:“耶和华神使他沉睡,他就睡了;于是取下他的一条肋骨,又把肉合起来。耶和华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个女人,领她到那人跟前。那人说,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称她为女人,因为她是从男人身上取出来的。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

  哥林多前书十二章十二至十四节:“就如身子是一个,却有许多肢体;而且肢体虽多,仍是一个身子;基督也是这样。我们不拘是犹太人,是希利尼人,是为奴的,是自主的,都从一位圣灵受浸,成了一个身体;饮于一位圣灵。身子原不是一个肢体,乃是许多肢体。

  罗马书十二章四至八节:“正如我们一个身子上有好些肢体,肢体也不都是一样的用处。我们这许多人,在基督里成为一身,互相联络作肢体,也是如此。按我们所得的恩赐,各有不同:或说豫言,就当照着信心的程度说;或作执事,就当执事;或作教导的,就当教导;或作劝化的,就当劝化;施舍的,就当诚实;治理的,就当殷勤;怜悯人的,就当甘心。”

  以弗所书四章十一至十三节:“他所赐的有使徒,有先知;有传福音的;有牧师和教师;为要成全圣徒,各尽其职,建立基督的身体;直等到我们众人在真道上同归于一,认识神的儿子,得以长大成人,满有基督长成的身量。”

  以弗所书论到教会是基督的身体,说到两个重要的真理。

  一、基督是基督徒的生命:因为神是借着基督的死,重生了我们,使我们成为他身体中的一个肢体。这一点,保罗在歌罗西书有详细的说明。他说:“你们既受洗与他一同埋葬,也就在此与他一同复活,就都因信那叫他从死里复活神的功用。”(西二12)又说:“所以,你们若真与基督一同复活,就当求在上面的事,那里有基督坐在神的右边。你们要思念上面的事,不要思念地上的事。因为你们已经死了,你们的生命与基督一同藏在神里面。基督是我们的生命,他显现的时候,你们也要与他一同显现在荣耀里。”(西三1-4)

  基督徒属灵生命的成长,是在一个新造的根基上,而不是旧造的改革。我们生命的成长是让基督的生命在我们里面成长,藉这圣洁的生命,靠着圣灵“脱去旧人和旧人的行为,穿上新人。”(西三5-10)

  二、基督徒是基督身体上的肢体:每位信徒都因圣灵的洗,与其它信徒一同成为基督身体上的肢体。凡是得救重生奉献的信徒,必在圣灵的启示和引导下,经历这个属灵的真理。这件是只有在成熟的信徒身上,才能完全经历。

  壹、教会是出于基督的

  创世记二章给我们看见,神从亚当身上取下一条肋骨来造成夏娃。这是豫表教会与基督的关系:夏娃是从亚当出来的,教会是从基督出来的。神如何从亚当身上造出夏娃来,照样神也从基督身上造出教会来。所以甚么是教会呢?教会就是从基督出来的那一个。圣经里给我们看见,基督乃是教会的头,教会乃是基督的身体。以个人来说,每一个基督徒都是基督身上的肢体,都是从基督出来的。

  我们要特别注意一件事,就是基督的身体是在地上的,却不是属地的;是属天的,却是在地上的。当扫罗逼迫教会的时候,主耶稣在他往大马色的路上问他说,“扫罗,扫罗,你为甚么逼迫我?”(徒九4)主在这里所说的话是相当奇妙,主不说“扫罗,扫罗,你为甚么逼迫我的门徒”,而说“扫罗,扫罗,你为甚么逼迫我”。主不是说,“扫罗,扫罗,你为甚么逼迫我的教会。”而是说,“扫罗,扫罗,你为甚么逼迫我。”这就是要给扫罗看见,教会与基督是合而为一的。教会与基督合一到一个地步,人逼迫教会就是逼迫主。这也给我们看见,基督的身体是在地上的,因为如果是在天上的话,那是逼迫不到的。基督的身体是在地上,所以扫罗能彀逼迫得到;基督的身体就是在地上的教会,所以扫罗逼迫教会就是逼迫主自己。有许多人说,基督的身体的彰显是在天上的事,要等到有一天到了天上,纔能有身体的彰显。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么扫罗逼迫教会就不能说是逼迫主了。可是事实上,扫罗逼迫教会,主说就是逼迫他。所以,彰显基督的身体是在地上,不是在天上。教会作基督的身体,乃是在地上的事。我们在地上的时候就得彰显基督的身体。头虽然是在天上,可是身体与头是合一的,地上的身体与天上的头是合一的。逼迫身体就是逼迫头,逼迫教会就是逼迫主。在这里面是完全合而为一的,是没有方法分开的。

  教会在地上,虽然到今天为止,人数还是差得多,但是里面却是完全的。教会的长大,是从里面长出来的,是从基督里面长出来的。今天在地上的教会,就是基督的身体。从外表看来,好像是得救的人加入教会,但是从属灵的实际来说,不是人来加入教会,乃是基督的身体从里面生长,是出乎元首的一直生长。所以教会不是别的,教会乃是从主身体上出来而住在地上的。教会是从天上的元首出来的,是住在地上,同时又是一个身体,是与元首合一的。

  我们在神的面前必须清楚甚么是教会。教会是基督的身体,所以如果比基督的身体小的,就不彀作为设立教会的根据。我们不能因注重某一个道理而设立教会,我们不能因注重某一种制度而设立教会,我们不能因注重某一种仪式而设立教会,我们也不能根据首创人或起源地的名字而设立教会,因为这些根据都比基督的身体小。我们如果在一个地方要设立教会,就得学习站在身体的地位上,欢迎接纳所有在基督身体里有交通的肢体。凡在基督身体里的人,属乎这一个身体的人,都是在教会里的弟兄姊妹。如果是站在基督的身体的地位上,那么即使人数不多,也就有根据可以设立教会;如果不是站在基督的身体的地位上,那么即使人数很多,也没有根据可以设立教会。

  一个地方的教会应包括当地所有神的儿女。教会是以基督的身体为单位的,圣灵必将合适的信徒联络在一起,成为一个身体。。弟兄姊妹自己不来,那是他们的事;但是,在教会这一边总应该没有在身体之外的条件,只有身体是设立教会的惟一条件。教会不能比基督的身体小。换句话说,凡是属乎基督的,都应该在教会里;凡是在基督身体里的,都不可以拒绝。

  可是,如果把不是身体里的人也接纳进去,把不信的人也吸收进去,那是越过了基督的身体,就不是基督的教会,而是一个混杂的团体。总之,构不上基督的身体的,或者越过基督的身体的,都不能说是教会。

  贰、教会是合一于圣灵的

  林前十二章十二至十三节:“就如身子是一个,却有许多肢体;而且肢体虽多,仍是一个身子;基督也是这样。我们不拘是犹太人,是希利尼人,是为奴的,是自主的,都从一位圣灵受浸,成了一个身体;饮于一位圣灵。”

  以弗所书四章四至六节:“身体只有一个,圣灵只有一个,正如你们蒙召同有一个指望。

  一主,一信,一洗, 一神,就是众人的父,超乎众人之上,贯乎众人之中,也住在众人之内。”我们已经认识了教会乃是出于基督的,现在要来看教会是合一于圣灵的。

  教会出于基督,这是说到来源的问题。每一个基督徒,都有新的生命。一个基督的生命,化成了千万个基督徒。约翰十二章给我们看见,一粒麦子落在地里死了,就结出许多子粒来。(约十二24)这些结出来的子粒,都有原来那粒麦子的成分;一粒化成许多粒,许多粒都是出于那一粒。那么,这许多有同一生命的基督徒,怎样合成一个基督的身体呢?这是靠圣灵的工作。从一位基督化成千万的基督徒,圣灵又将千万的基督徒都浸在一起,使他们成为一个身体,这是林前十二章十二至十三节所说的基本教训。身体是一个,却分成许多肢体;这许多肢体,怎样能合成一个身体呢?“都从一位圣灵受浸,成了一个身体。”换句话说,这一个身体是浸成功借着圣灵的浸组成,就把这许多的基督徒借着圣灵联络浸成一个身体。说个比方:我们每一个基督徒都像从盘石里打出来的石头,圣灵好像水泥,把我们这许多石头浸在一起,合成一块。

  所以,基督的身体有两个基本的原则:第一,没有出于基督的,就没有基督的身体;第二,没有圣灵的功用,也没有基督的身体。必须浸在圣灵里,充满了圣灵,让圣灵把神的众儿女浸在一起,纔能浸成一个身体。这就是行传二章所记的五旬节那件事。许多人从主那里接受了生命,成了许多肢体;主又把这许多肢体浸在圣灵里,浸成一个身体。

  借着圣灵的浸,使所有重生得救的信徒,在基督里成为基督身体上的肢体。基督身体上的众肢体,生命和地位的表现是,一个属天的指望,同有一位元首基督,同在一个信—真道仰,同在一个洗礼—归入父、子、圣灵的名下,同一个神—创造宇宙眞神和一位天父。(弗四1-4)在上述七个原则中才能真正的合一,缺一不可。我们不能在七个以外相交,更不能在七个以外合一。所谓的异端是在七个以外的条件中缺少一些,或加添一些别的元素。例如天主教就是在元首基督以外,另立教皇为教会元首。

  在教会里的交通,只有一个根据,就是我们都在身体里作肢体。我们不能在其它的根据上有交通,例如对某一真理有特殊看法,信徒的某一些属灵经历等等。在基督身体之外的任何其它的交通,都是分门别类。任何的交通,凡构不上身体那么大的,比身体小的,就不是身体的交通。并且,凡离开了基督身体的范围而另外有一个范围的,即使不直接反对这一个整体的范围,但是这一个整体的范围必定受这一个小的范围的拦阻。小的范围,总是阻碍整体的交通,这是一定的。我们不能接受任何与身体不一样的交通。我们所要保守的,是基督徒的交通,而不是比基督的身体小的交通。

  参、身体的事奉

  林前十二章十四至二十一节:“身子原不是一个肢体,乃是许多肢体。设若脚说,我不是手,所以不属乎身子;牠不能因此就不属乎身子。设若耳说,我不是眼,所以不属乎身子;牠也不能因此就不属乎身子。若全身是眼,从那里听声呢?若全身是耳,从那里闻味呢?但如今神随自己的意思,把肢体俱各安排在身上了。若都是一个肢体,身子在那里呢?但如今肢体是多的,身子却是一个。眼不能对手说,我用不着你;头也不能对脚说,我用不着你。”二十八至三十节:“神在教会所设立的,第一是使徒;第二是先知;第三是教师;其次是行异能的;再次是得恩赐医病的;帮助人的;治理事的;说方言的。岂都是使徒么?岂都是先知么?岂都是教师么?岂都是行异能的么?岂都是得恩赐医病的么?岂都是说方言的么?岂都是翻方言的么?”

  基督的身体上有许多肢体,圣灵按着身体的需要,给他们各种各样不同的恩赐和职事。主给他们有各种各样不同的恩赐和职事,乃是为了供应整个身体的需要。主自己知道,他不会给一个身体都是眼睛,他不会给一个身体都是耳朵。主要给肢体有各种不同的恩赐和职事,来供应整个的身体。人的身体,如何需要许多的肢体,教会也如何需要许多不同的恩赐和职事,为着属灵的事奉。有的是话语的事奉,有的是行异能,有的是得恩赐医病,有的是帮助人,有的是说方言,有的是翻方言等等。所以,教会必须给所有的弟兄姊妹都有机会来事奉。所有的肢体,连不俊美的也在内,都有属灵职事上的用处。身体上不可能有许多肢体是没有用处的。每一个弟兄姊妹在身体上都是肢体,每一个肢体都有他的用处,每一个肢体都该有他的事奉。你如果是一个基督徒,你就是基督身体里面的一个肢体;你是身体里面的一个肢体,你就得在神面前有你的事奉。我们必须看重这一个普遍的事奉。我们每一个基督徒都应该有我们各人的事奉,我们非在神的面前好好的事奉不可。

  所以,在教会里所有作肢体的人,都应该有事奉,个个都要在那里事奉,不该有包办的制度。一个肢体,或者几个肢体,不该代替所有的肢体来作事。凡没有余地给肢体事奉的,那一个制度必定不是身体的制度。在身体里面,眼可以非常忙,口也可以非常忙,脚也可以非常忙,手也可以非常忙,彼此之间,一点不会抵触。如果只有眼睛动,口、脚、手都不动,那就有毛病;如果眼睛动、口也动、脚也动、手也动,在一个身体里能有配搭,这就是身体。如果有的人事奉,有的人不事奉,让一个人或少数几个人去事奉,那就不像基督的身体。这一个原则,我们必须认识清楚。

  罗马书十二章四至八节:“正如我们一个身子上有好些肢体,肢体也不都是一样的用处。我们这许多人,在基督里成为一身,互相联络作肢体,也是如此。按我们所得的恩赐,各有不同:或说豫言,就当照着信心的程度说;或作执事,就当执事;或作教导的,就当教导;或作劝化的,就当劝化;施舍的,就当诚实;治理的,就当殷勤;怜悯人的,就当甘心。”

  还有一件事,也是在身体里特别要注意的,就是各人所蒙的恩典不一样。因为各人所蒙的恩典不一样,所以各人在神面前所得的恩赐也不一样。前面所引的林前十二章,注重的乃是属灵智慧解说真理及神奇的恩赐。这里所引的罗马十二章,除了有真道传讲的恩赐以外,还有教会中服事的恩赐。有的人施舍,有的人治理,有的人怜悯人,这些都好像是利未人的工作-事务上的事奉。

  在罗马书十二章给我们看见,每一个有恩赐的,不管是传道的职事,或者是服事的职事,都要按着神所给他的恩赐来作:说豫言的人,就当说豫言;作执事的人,就当执事;作教导的人,就当教导;劝化的人,就当劝化;治理事的人,就当在教会里殷勤的治理。换句话说,每一个人都应当事奉,每一个人都应当专一的事奉,专一的作他所该作的事。每一个人在神面前都应该知道他能作甚么,都应该知道主所给他的恩赐是甚么;知道了,就当专一的去作。同时也不要越过自己所当作的事而去作别人分内的事。每一个肢体不占去别的肢体的地位,每一个肢体也不丢掉他自己的地位,大家一同事奉,个个在那里专一的作,就彰显了基督的身体。

  身体不能让一个肢体失职。眼睛如果不看,全身就黑暗。脚如果不走路,全身就不能走。眼睛应当看,脚应当走。即使你从神那里所得的恩赐是非常小的,也盼望你不把这一个恩赐藏起来。你所得着的恩赐,即使不过是一千银子,(太二十五14-30)你也不可藏起来不用。不管所得着的是大的恩赐,或者是小的恩赐,是“五千”的也好,是“二千”的也好,是“一千”的也好,每一个人都应当把他所得的拿出来事奉。如果有人不专一的事奉,把他的“一千”埋起来,就使教会受亏损。一个身体上如果有几个肢体不动,就使身体大大的受亏损。

  在教会中,“有五千”那么大的恩赐的人,是不常有的;可是,任何神的儿女即使是恩赐最小的,还有“一千”。凡有“一千”恩赐的人,如果都出来事奉,比只靠少数有“五千”恩赐的人的事奉有效得多所以,如果有“一千”的人都出来事奉,教会必定兴旺。凡有“一千”的人,都应当出来事奉。教会能否兴旺,就看有“一千”恩赐的人是否都出来事奉。如果只有少数人在那里忙碌工作,就不像教会。如果是全体弟兄姊妹都在那里作,都在那里忙,那就是教会在那里事奉,那就是身体在那里活动,而不是几个肢体代替身体在那里活动。盼望每一个有“一千”的人,都从地里头拿出“一千”来。但愿有“银子”的人都知道,手巾是擦汗用的,不是包银子用的。(路十九20)我们要学习按着我们所能作的去作,个个人都起来事奉神,没有一个人把责任推到别人身上,这样,就像教会。

  肆、身体的建立

  以弗所四章十一至十三,十五至十六节:“他所赐的有虽然,地方教会有长老和执事治理、牧养,但全教会—基督的身体,仍在元首基督治理下,借着圣灵—基督的灵,在众肢体彼此配搭下同被建造。不只是一般信徒,连长老执事使徒,有先知;有传福音的;有牧师和教师;为要成全圣徒,各尽其职,建立基督的身体;直等到我们众人在真道上同归于一,认识神的儿子,得以长大成人,满有基督长成的身量。”“惟用爱心说诚实话,凡事长进,连于元首基督, 全身都靠他联络得合式,百节各按各职,照着各体的功用彼此相助,便叫身体渐渐增长,在爱中建立自己。”

  这里提到五种恩赐是指服事全教会的恩赐,超过时代及地方教会的范围,特别是指生命成熟蒙神特别分派的信徒,其明显的功能是使众圣徒在眞道上同归于一,认识神的儿子,得以成长到满有基督长成的身体。在地方教会则有长老和执事二位职,从事治理,牧养信徒。(彼前五1-4,提前三),甚至超教会服事的五程职事,也在这原则下同被建造。(弗四15-16)

  例如,在一地方教会,长老执事和一般信徒在聚会,服事是在圣灵运行下互相建立,哥林多前书十四章教会聚会的原则就是说明了其运作的方式。(林前十四26-32)还有奉差服事全教会的使徒,也在其它肢体服事配搭中,例如保罗接受腓立比教会信徒的配搭和帮助。(腓一3-7,二24-25,四15-18)

  伍、身体的见证

  林前十章十六至十七节:“我们所祝福的杯,岂不是同领基督的血么?我们所擘开的饼,岂不是同领基督的身体么?我们虽多,仍是一个饼,一个身体;因为我们都是分受这一个饼。”

  教会是基督的身体,所以,教会在地上的工作,乃是要显明这一个身体,并且要显明这一个身体是合一的,显明这一个身体是一个。教会不是要到了天上纔彰显身体的合一,教会是要在地上就彰显身体的合一。

  “我们虽多,仍是一个饼。”在新约中,擘饼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我们每逢主日擘饼记念主的时候,一面是表明主替我们擘开身体,另一面也表明这一个身体是合一的。擘开,是主在十字架上为着爱我们的缘故,把自己舍了;合一,是神的儿女在这里合而为一。每一个主日,我们都到主的面前来,承认主的身体为我们擘开了,也承认神所有的儿女是合一的;一面是见证主替我们舍了身体,一面是见证教会就是基督的身体,身体乃是一个。我们虽多,仍是一个饼。我们是一个饼,一个身体,我们彰显这一个合一。凡明白甚么叫作基督的身体的人,每一个主日都要作这一个见证,每一个主日都要见证这饼是一个。在神面前,这一个饼是一切聚会的中心,神的儿女聚集在一起,就是为着擘饼交通。越认识基督的身体的人,就越明白应当借着擘饼来作身体合一的见证。擘饼一面是记念主的死,另一面乃是彰显身体的合一。“我们虽多,仍是一个饼,一个身体。”我们要作出来给世人看,作出来给宇宙看,作出来给一切的活物看,教会是一个身体!

  身体合一的见证,是显明在教会是否能在圣灵引导下和谐运行。如在教会聚会或日常生活,是有圣灵大能的印证,或只是人为的制度,安排的活动,却没有圣灵大能的明证。(弗一19,帖前一4-7)第二,身体合一的见证是显明教会能否活出彼此相爱,及爱人如己的生活。(徒四32-35)及属灵争战祈祷的能力。(徒四23-31)身体合一的结果是该教会的众肢体能逐渐长大,有成熟的生命和圣洁的生活。(弗四11-16)

  但愿神恩待我们,使我们清楚知道,设立教会的根据是基督的身体。我们在身体里是互相作肢体的,因着圣灵的浸,合成一个身体,所以我们的交通也只应该根据基督的身体。我们在身体里,每一个肢体都有功用,每一个肢体都应该有事奉。我们应当求神把话语的执事赐给教会,成全圣徒,各尽其职,建立基督的身体。我们也应当借着擘饼彰显身体合一的见证。但愿神赐福给我们!

  ﹝编自:倪守望《信徒造就》﹞
        
  陆、基督身体的见证

  一、马丁路德受审  马丁路德公开反对天主教的谬误,教皇就在一五二一年下令在沃司本司城开国会,要审判路德。路德住在一个修道院里,在花园中一面散步,一面唱赞美诗,满心快乐。院长见他这样,就问他说:“你难道没有听见这不幸的消息吗?”路德问道:“什么消息?”院长说:“教皇已把你在教会里革除。皇帝也下令说,等你护照期满后,再有供给你居住饮食的,决定处以死刑;所以护照期满时,也就是你的死期了。”路德说:“我已听说,但这是基督的事,与我无关。若果基督让人推翻自己的王位,窘迫他自己的教会,我这样微小的人,怎能干涉呢?他是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必定能保守他的教会和他微小的仆人。”因为他知道他是基督教会的弟兄,和基督身体上的一个肢体。

  二、我就是主的小指头  有个美国人,用一小黑人作奴仆,一天小黑人听道得救了,高唱:“安稳在耶稣手臂”。主人对他说:“主的手是创造天地的手,非常之大,他的手指缝也是很大,若把你这个小黑奴漏掉了怎么办?”小黑奴回答说:“不是的。我就是主的一个小指头,联合在他身上,永远掉不了的。”

  三、联租  一个法官临死时,像他的牧师发一问题说:“你懂得法律,明白“联租”的意思吗?”牧师说:“不,我不懂得法律,我只晓得一点恩典,他满足我心。”法官就解释说:“如果你和我合股联租一快农地,我就不能对你说,那片麦田是你的,这片麦田是我的;那是你的草场,这是我的草场。乃是所有的东西都归我们共有了。牧师,我现在躺在这里,想到耶稣基督没有什么东西和我们分开,心里就浮出说不尽的快乐。”因为每一样他有的东西,都是我的;我们要永远分享共享。”啊!这是何等的权利和光荣,能够在主的十架,凌辱,痛苦,得胜,荣耀上分担共享!

  四、回到农场去  有一个穷苦出生的孩子,他的志向是进大学,进神学,然后献身作传道;家境虽然困难,但他总算设法读完了中学。毕业后身体欠佳,医生叫他另换一种生活方式。于是,他就在农场作工两年。以后他考进了大学!但是求学的现实没有带给他平安。主的声音仍是要他在农村里作一忠诚的信徒,帮助村子里的教会。他为了要逃避这个声音,曾进入极大的争战中。终于他制服了自己的野心,决定回到农场去。十年后,他是农村教会的一位长老。他从来没有上过讲台,但他的精神和影响给教会带来了复兴。主安排你作什么肢体,你就作什么肢体。

  五、炽炭离炉  一位基督徒他在蒙恩之初大发热心,后来遇到试探冷淡下去,不来聚会。一位传道人前去探望,邀其同坐炉旁取暖。二人面面相对无话可说。传道人乃用火剪,从炉中取出炽炭一块放在地上,二人静视那块灼红炽炭,渐渐熄灭,直到灭尽;传道人也就告别离去了。那位信徒起初觉得很奇怪,继而圣灵藉此对他说话:“你就是这块离开火炉的炽炭,离开教会的结果就是如此。”那位信徒因而醒悟,认罪悔改,恢复交通。这个故事被人登在报上,洽被一位二年不来聚会的顾弟兄看见,不禁大受感动,深觉自己若不回到教会,结果也将如此遭遇;于是立即与众圣徒恢复交通,得到复兴。

  六、不离前人脚踪  有一游客旅行瑞士。一日要上山顶,请了一位女孩领路。那位女孩一直行走在从前的人所留的足迹上,不敢偏离左右。路旁虽有好看的花,他也不敢去采,别的事情一概不敢去作,唯恐稍离前人所留的脚踪。那位游客不禁向她发问说:“我看出妳丝毫不离开这些脚踪!”女孩回答说:“我们行路的,从来不离开这些脚踪,总是踏在这些脚踪上,好叫这些脚踪更加明显,以便后来的人看得清楚。”离开脚踪就是危险。作基督徒不能单独,应该跟随羊羣的脚踪往前走。“你若不知道,只管跟随羊羣的脚踪去。”(歌一8)每位信徒信主,该寻求那些跟随牧人—基督羣羊的脚踪而行,就是历代属灵信徒和团体的榜样。也要与那些清心祷告主的信徒一同追求。(提后二22)

  七、店员嫁富翁  有一位女店员收入微薄,家境困难,常常预支薪水。忽然有一天他向东家辞职。再过两天,他陪着一位富翁坐着汽车,来到店里买了很多贵重的物品。所有的女同事个个觉得非常惊奇,到处打听;原来他与这位富翁结婚了。在结婚之前,富翁一切的冨有,与这位女店员没有关系,但在结婚之后所有富翁的财产,她都有分。结婚就是联合。我们是有罪的,是贫穷的,当我们因信与主联合之时,我们的债务都归在他身上;他的富足也就归与我们。